河南警察学院2024级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录取新生戚大伟等13名学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及缴纳学费。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教学〔2014〕11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成人高等教育、网络教育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2020〕147号)及《河南警察学院继续教育学生管理规定》第七条之规定,拟决定对戚大伟等13名学生(附名单)取消入学资格、不予注册电子学籍处理。
考生号 姓名
2341010171501026 戚大伟
2341031471501007 罗荣莹
2341031871500579 高志阳
2341111171500065 杨铁军
2341161271500768 吴森
2341031371500554 张家华
2341010171500259 郭冬
2341151511500350 刘贺举
2341260111500005 李红阳
2341050171300212 李晓真
2341050171302689 韩亚孟
2341061371300105 杜盼盼
2341071211303657 郝洳艺
以上学生如对取消入学资格处理有异议,在公告期内,可向河南警察学院开封校区继续教育科提出书面申诉;逾期未到校提出书面申诉者,视为同意我院按有关规定做出的取消入学资格处理决定。
公告日期:2024年3月30日至2024年4月1日。
联系电话:0371-22152215
2024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