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警察学院2025级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录取新生王菁等14名学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及缴纳学费。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教学〔2014〕11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成人高等教育、网络教育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2020〕147号)及《河南警察学院继续教育学生管理规定》第七条之规定,拟决定对王菁等14名学生(附名单)取消入学资格、不予注册电子学籍处理。
考生号 姓名
2441030311305194 王菁
2441161371301012 张鑫
2441010211500025 徐天娇
2441010411500140 耿子诚
2441011111501070 张馨月
2441111111500170 张浩涵
2441030311500799 樊德程
2441170111500740 季琬颖
2441071211500630 李博文
2441131511500362 李丽
2441170111500160 王旭
2441161711500244 邬昌德
2441081111500401 张珂
2441041211500101 朱培培
以上学生如对取消入学资格处理有异议,在公告期内,可向河南警察学院开封校区继续教育科提出书面申诉;逾期未到校提出书面申诉者,视为同意我院按有关规定做出的取消入学资格处理决定。
公告日期:2025年3月31日至2025年4月2日。
联系电话:0371-22152215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