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强学士学位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附件2),学校对《河南警察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为使该细则更加科学合理、符合学校实际,现面向全校师生征求意见。
请各部门组织相关人员认真研读《河南警察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征求意见稿)》(附件1),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请各部门于5月9日下午下班前汇总整理本部门意见,纸质稿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后扫描成PDF与WORD版一并发送至邮箱:jxjy@hnp.edu.cn。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联系电话:0371-22152215
附件:
1.《河南警察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2.《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
继续教育科
2025年5月7日